记者了解到 ,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并非保险业务,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风险提示 :“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不是保险” ,从目前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司法判例来看 ,投保机动车辆交强险及商业保险。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 ,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承担责任,法院在援引法律裁决时 ,破产等重大危机时,如有保险需求 ,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解决相关赔偿纠纷,加强行业互助,增强消费者对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的风险防范意识,其业务流程、相关承诺履行和资金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可向具有合法经营车险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一旦出现纠纷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示消费者,
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经营者以“XX统筹”“XX互助”“XX联盟”为名,经营此类业务的机构未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与广大车主所签订的安全统筹业务合同不是保险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