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石棉县法院与石棉县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部门检察官共同向被告阐述了关于子女抚养的相关法律问题后,原告与其母亲进行视频通话,原告母亲对于应尽抚养义务不清楚,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石棉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这便是石棉县法院在家事审判改革创新中 ,及时与石棉县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部门检察官联系 ,共同参与未成年人家事审判,本案经过向原告进行心理疏导后 ,解决经济问题的同时还解决其心理问题 ,不就案办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并对前期欠付抚养费转款支付5000元 。并同其母亲说法析理,
在下一步涉及未成年人家事审判的案件中,